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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联合评选公布2021年度全省“扫黄打非”十大案件,这十大案件从2021年全国挂牌督办案件、重大报北岸件和刑罚10年以上案件中评选产生。这十大案件是: 1.宁德屏南官某平贩**秽物品案。 2021年1月,宁德市屏南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官某平涉嫌贩**秽物品案。经查,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期间,官某平利用自己三部手机,分别注册多个微信号,并向某微信号购买大量**视频,后以每段视频5至1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牟利。官某平通过微信出售**视频对象达千余人,人员涉及福建、广东等多个省份,出售**视频3万余段,非法牟利人民币15万元。2021年11月,屏南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官某平犯贩**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 2.厦门程某某传播**物品案。 2021年2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破获一起传播**物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经查,2020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程某某多次使用某平台发布**视频和图片,累计观看量77.6万余人次。2021年6月,集美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决,程某某犯聚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犯传播**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2个月。2021年5月,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先后分别给予同案违法人员王某某、华某某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 3.泉州“2·24”传播**物品牟利案。 2021年3月,根据上级移交线索,泉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破获一起传播**物品牟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获**视频8015部,涉案金额204万余元。经查,2020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搭建多个****网站,通过社交软件招募吴某某、尤某某等人进行推广,引诱网民付费观看**视频,非法获利25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4.厦门俞某某传播**物品牟利案。 2021年5月,根据上级交办线索,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破获一起传播**物品牟利案件。经查,202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俞某某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境外平台转发“福利姬”相关**视频链接,收取推广费牟利约10万元。2021年10月,集美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俞某某犯传播**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5.福州何某某非法经营案。 2021年6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福州市福清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件,查缴非法出版物46种、9000余册。经查,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在某电商平台开设网店,销售宗教类非法出版物3000册,涉案金额16万元,非法获利3万元。2021年11月,福清市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何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21年7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破获一起传播**物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经查,2020年7月,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开办公司搭建**小说代理网站,招聘代理人员提供已注册公众号对接该公司的代理网站,生成充值二维码收费牟利,涉案金额1.2亿元,涉案小说5400部,其中**小说512部。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7.莆田刘某某等人组织**表演案。 2021年8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破获一起组织**表演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扣押涉案手机19部、银行卡100张、冻结涉案资金300万余元。经查,2020年10月以来,以刘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组织姜某、王某等主播在多个聊天软件进行**表演1000余次,非法获利200余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8.莆田罗某某等人组织**表演案。 2021年8月,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破获一起组织**表演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经查,2021年3月以来,罗某某等犯罪嫌疑人搭建**直播平台,通过发布**图文、招募主播进行**直播等方式,引诱网民注册充值牟利,涉案金额100余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9.莆田林某某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案。 2021年9月,根据网络巡查中发现线索,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侦办一起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在网上观看下载血腥暴恐视频15部,后将该视频保存至115网盘并在网络上传播。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0.泉州“11.18”传播**物品牟利案。 2021年11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泉州市石狮市公安局破获一起传播**物品牟利案件,扣押非法出版物1万余册。经查,201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购买非法出版物走私入境,通过网店销售牟利,销售金额400余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福建省“扫黄打非”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