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enguonideshou 于 2022-1-25 23:31 编辑
1月14日,记者从贵阳市观山湖区检察院获悉,近期,观山湖区检察院对一起传播**物品案依法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5月,被告人陈某利用其在某公司授权手机维修中心担任店长为他人提供维修手机的工作便利,将被害人王某(化名)手机内拍摄的私密**视频进行拷贝,并以其会员身份将视频上传至“91**”网站,该视频被被害人发现后报案。后经核查,2018年10月29日至2021年6月13日,被告人陈某在“91**”网站上传发布共计20部**视频,且点击数量达22万余次。经鉴定,上传视频均系**物品。案发后,被告人已对被害人分别进行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据悉,该案系贵州省“扫黄打非”办公室重点督办案件,也系全国各地频发的涉“91**”网站系列案件,被告人利用工作便利窃取他人隐私视频进行传播发布,不仅是对国家关于**物品管理秩序的侵犯,更是对他人隐私、名誉的侵犯。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左春林 编辑 刘娟 杨韬 编审 王璐瑶 |
91** =hostloc.com |
自己偷偷拿着看算了 发出去肯定要倒霉 |
叫什么名字,我朋友说想去91看看 |
发的太快等一年在发都不知道是他发的 |
会不会别人本想发原创的,结果上91一看,原创变盗版,要是这样对mjj,mjj也会生气啊 |
完全没有程序正义
陈某是店长修手机,同时也是91会员——拿到别人手机上的私密视频——–在91上传发布——报案很容易就查到陈某——-上门查水表并把电脑拿走调查——-从电脑发现还有另外19部视频和22万次的浏览量———公诉20部传播,与原本的手机一部没关系 |
所以硬盘很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