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一枚,最近被朋友问到,在国内做有版权的国内数字商品(比如电子书、电影)风险大,在海外也一样,那么如果交叉(如在国内做海外电子书或电影网站)呢,会不会因为跨国执法困难而风险不大?我觉得这个想法还挺有意思的,各位MJJ怎么看! |
看你实力了 |
怎么说? |
别人都赚大钱了,你还在问,所以为什么csdgbsrh的啊 |
看国家,我之前看到一个站。
腾讯视频,优酷视频的,综艺电影什么的都有,专门给留学生看。 总部好像在捷克,叫多瑙影院,现在换名了,版权好像没咋地,没人找麻烦。 |
抱歉,这方面确实是小白,感谢回复,意思是这个思路可行? |
做是可以做,关键你不知道哪个电影被国内拿到版权代理了, 做个电影站留个邮箱,天天收到侵权邮件,很多都是天津那边的 |
在海外只要不侵犯本国产版权,估计也没人管,跨国举报估计力度有限 |
境外机可做匿名,懂的懂 |
别人国内有合作律所照样查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