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先生 于 2024-8-15 08:53 编辑
这个房子已经住一年多了,回迁房,0点的时候有人拿着房产证敲门,说房子是她的,让我们今天搬出去,这人就住在我们对面。今天早上联系房东,房东说15年的时候就付款买下了,有买卖合同,让我们继续住。按房东的意思之前应该和另一个人签订的买卖合同,这个人和拿房产证的可能是父女关系(不确定,但有亲戚关系),当时好像没有房产证,现在房产证是刚办的还崭新着,房东的意思是这家捷足先登办了房产证,然后准备打官司。我们应该搬还是不搬? |
租赁合同没到期 就不用搬 属于他们之间的纠纷 跟你没关系 |
纠纷是他们的,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再来报警 |
房产证是谁的,房子才是谁的。 |
房产证是谁的,房子才是谁的。 |
但是住了一年多,对面也没说什么,现在房租还没到期,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不? |
房产证是谁的,房子才是谁的 |
买卖不破租赁 |
这种情况 你可以跟你给钱的那个人说 你们的房子存在纠纷 叫他退钱退租 如果是商品房就不存在签个人协议买的房子 所以应该是自建房 |
是回迁房,然后房产证貌似刚下来 |
不会是那种回迁房卖指标的吧 然后没有登记成他的名字吧 回迁房都是拆迁前登记名字然后就不能加名字变更名字的了 后续都要去房管走程序变更添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