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某,男,1994年生,高中文化,原奇虎360高级攻击研究院副院长。 郑某,男,1991年生,大学文化,360公司高级攻防实验室武器组组长。 图片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2023 年 2 月 9 日至 20 日,洪某伙同阳某、张某(均另案处理),通过分析利用 Yapi 远程代码执行漏洞获取目标虚拟币网站权限后,以内网横向渗透、植入木马等方式控制内网服务器,找到服务器源码后下载分析出被害人苏某 1 个虚拟钱包地址、私钥等,并构建虚假指令转移被害人虚拟钱包地址中的虚拟币。 公诉机关认定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郑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洪某、郑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应当减轻处罚。洪某、郑某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其他案件,具有立功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洪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拒不供认,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郑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洪某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并处罚金,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可以适用缓刑。提请依法审判。 法院认为,洪某、郑某等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技术手段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秘密窃取他人虚拟币,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洪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具有从犯、立功、坦白等相应量刑情节,可综合考量一并予以从宽处理。郑某在本案中具有从犯、立功、自首等相应量刑情节,且在开庭审理中法院亦查明郑某系自愿认罪认罚并知晓法律后果,在律师的见证下与公诉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就量刑建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予以确认。综合考量洪某、郑某在本案中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退赔等因素,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予以支持,辩护人的缓刑意见予以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刘某,男,1988年出生,本科文化,原xx360高级攻防实验室员工。 另外一则法律文书披露: 刘某根据洪某指示安排,通过分析利用 Yapi 远程代码执行漏洞获取目标虚拟币网站权限后提供给阳某、张某,后阳某、张某等以内网横向渗透、植入木马等方式控制内网服务器,找到服务器源码后下载分析出被害人苏某 1 个虚拟钱包地址、私钥等,并构建虚假指令转移被害人虚拟钱包地址中的虚拟币。 嗣后,兑换为其他虚拟货币后予以出售,共计获取违法所得人民币 250 余万元(以下币种相同)。 其中,刘某获取违法所得 41 万余元。 刘某犯罪后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初未能如实供述,后基本如实供述,并已将 41 万元返还洪某退赔被害人。 法院判处: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 附:相关法律条文 |
受害者的虚拟货币秒换成合法人民币了,省的自己冒风险出金了,66666 |
竟然还退赃了,这是变相承认虚拟货币合法了? |
我一直以为360也卡学历 |
哎就怕强盗有文化。 |
高中文化,咋会干这个虚拟币盗窃呢
这比一般的盗贼技术高点吧 |
如何取证的?都不认罪的话,取证会是十分困难啊。 |
受害者一方应该提供了技术支持,一般的公安部门遇到这类案件都需要像专业的安全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
强制取证,关你7天不让你睡觉,只有白饭,你招不招 |
小看红衣叔了吧 |
高中文化干到360中层管理,是个牛人 |
做任何事都会留痕,没有完全犯罪,花大代价去查都能绳之以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