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ostloc.com/home.php?mod … 1855&do=profile 牛b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物品罪:
传播**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物品的,从重处罚。 |
你转发这个图片 属于传播**** |
文字加配图 |
发个链接就行了 差点社死 |
@ecs |
以前是要进小黑屋的,现在论坛没人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