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forgeter 于 2022-3-23 17:10 编辑
时间范围大概是从10年前到现在。 最开始的说法是,不出售自己用就没事 然后演变成了,只看看不发违法内容就没事 然后出了几例只read无write的操作也异常了之后,说法又演变成了,不看不该看的就没事。 这个说法的演变应该还没有结束。 最终的结局应该是:不翻就没事 |
这简单, 不被抓住就没事 |
在论坛快六年基本见证了这种说法的演变,事实上我们的认知没有用处,毕竟权利不再我们手上,法律也不是我们制定和解释的。 |
有没有事,从来不是我们自己说了算,是他们说的算 他们有本书典,要增要删要改征求意见,我们说的不算,他们说的才算。这本书典,怎么解释也是他们说的算 |
其实一直都是明文规定违法的,当然某些群体非要自我洗脑无事。甚至闹出到派出所举报弯弯有图比r结果自己反倒因为fq被罚款的笑话 |
本帖最后由 叫我ams就好了 于 2022-3-23 18:16 编辑
个人使用v p n“上网代理”是否违法?——基于规范性法律文件、案例以及相关计算机技术的分析与讨论 |
本帖最后由 有JJ的男人 于 2022-3-23 18:36 编辑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
只要不看新闻联播以外的就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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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就跟强奸老婆是不是强奸一样,说是也是说不是也不是,听君一席话吧 |
only if you got caught |
雪丫鬟不愿意你不能乱来,不然算强女干 |
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