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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广西南宁:“窃·格瓦拉”开烧烤店当老板,本人回应:有


本帖最后由 chuanchuanlak 于 2021-11-10 12:46 编辑

现在全网都在推送这个消息, 而且看上去是用正面宣传的态度去报道的,

这样对其她人是不公平的, 格瓦拉这人之前可以真的因为多次违反了刑法(盗窃)的, 这个是已经确认的,

这样还可以以公众形象出现吗?

这样对其它人比如艺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 艺人因为仅是犯了治安管理法就再也不能接受商业演出,也不能以正面形象作为公众人物出现了,

感觉这样是不是有点过了, 要求艺人们做圣人君子不能有瑕疵是一种渴望吧?

去年格瓦拉好像还代言过某款电动车?  按照标准他还能做代言人吗?  对艺人们的圣人君子要求是不是太苛刻了? 理性讨论

本主题由 欧阳逍遥 于 半小时前 关闭
扪心自问,你是不是酸了?
本帖最后由 cheese 于 2021-11-10 12:47 编辑

怎么不公平?
“艺人因为仅是犯了治安管理法就再也不能接受商业演出,也不能以正面形象作为公众人物出现了”
但是,他们也可以开烧烤店啊!

咋了,还不让人家活了?
这就是特色社会的社死
虽然炒作的有点过了,但是人家改邪归正正经做生意有错?咋地?你是想让他接着去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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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到了公平 做过贼还能做代言人 然后成为老板
他一出来应该在封杀他之前 就应该早走普法主播路线 最稳 最有前途
@窃格瓦拉
本帖最后由 chuanchuanlak 于 2021-11-10 12:49 编辑

cheese 发表于 2021-11-10 12:45
怎么不公平? 污点艺人也可以开烧烤店啊

开是没问题的, 可是如果有媒体用正面宣传的态度去报道的话, 也许会被平台违规警告下架

HOH 发表于 2021-11-10 12:48
这就是特色社会的社死

你不是已经坛死一次
咋还换个号来一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