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老师一个耳光没流血 判了一年半
仙女一个耳光把人流血了 10天+1000元 完事? 怪不得戾气越来越重 如此弹性判责 好戏还在后头 偷着乐吧 |
本帖最后由 cherbim 于 2024-8-31 10:25 编辑
咳咳咳,那个打老师的纯属自己作死,本来屁事没有,那个老师就没报警,而且回家后说自己骑电车摔得,结果他自己装逼发到网上了,众所周知,我们不是法治国家,而是“舆论治国”,最后寻衅滋事判了一年半,寻衅滋事,你懂的,那就是“不触犯法律,但是必须要搞你”的罪名
复制代码 |
这居然是优越性… |
仙女没问你收钱就不错了 |
世界就是如此 |
你打人没打出轻伤 也是10天 |
上下五千年的文化 |
这女的估计会给起底,然后为什么如此嚣张就水落石出了 |
社会主义法制就是舆论定罪,从公审大会以来一直是这样 判决代表人民群众的意志,这也是我们相对资本主义的优越性 |
权力是个好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