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果果 于 2022-8-13 09:25 编辑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某些dog不想要可以不要,凭什么可以干预别人的权利?? 而某些人特别害怕这个??? 要不直接也修改或者废除这一条吧。。 ——- 还有一些dog的理论: 对物业不满意的话还不想办法搬走???这样的话都可以说出来,说明这个连基本的人都不算。。恶心到家了。。 |
你跟我说宪法,我都觉得可笑.jpg |
对如此物业不满意,要不换物业,要不还是尽早想办法搬去其他小区 |
你少说了一句,不然物业养的狗就会来咬你了。 |
确实讽刺,讽刺的不是我,而是宪法,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都有违禁词。 |
当年国家主席**举着宪法照样挨揍,你算老几 |
咋地,你也想改变中国? |
好讽刺,你就发了这么几句话,里面还出现了 ** |
本帖最后由 jiangyang123 于 2022-8-13 09:26 编辑
既然无法改变,那还是尽快跑路比较好 当然想办法换物业也不是不行,就是有可能当"烈士" |
好日子还在后头 |
是的,所以得赶快走啊 |
对,你发美国的(英文发),都应该不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