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我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然后我没鸟他,最后撤诉了。。 问题是,我都不知道侵犯的啥玩意??? 这属于恶意诉讼吗? 原告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XX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21日立案。原告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撤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
版权猎手而已 |
搂草打兔子,基本都是要求你私了,然后弄点钱。 |
看这公司名就不像正经律所 |
个人北岸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