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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16种劳动轻微违法行为不再进行处罚


近期江苏省发布新通知,16种劳动轻微违法行为不再进行处罚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2/4/29/art_77279_10436822.html
01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未按规定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02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03 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05 职业中介机构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
06 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
07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机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骗取钱财。
08 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 能培训的民办学校违规办学。
09 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未按规定于15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10 扣押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档案或者其他物品。
11 用工单位违**程序确定本单位辅助性岗位。
12 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13 违反《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未记录劳动者工资清单、未将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清单提供给劳动者。
14 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5 企业违反《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16 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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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过拔毛的MJJ 发表于 2022-5-19 11:49
虽然政府开倒车很恶心,但是这些垃圾自媒体恶意截取“吸引人眼球的”片段也很恶心,为什么不带上适用情形

后面的 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
那不开玩笑么?
“及时改正” "及时返还"
如果都及时了
哪会有这事?  
很多时候员工都是拿老板没办法了
逼不得已才去仲裁

本帖最后由 雁过拔毛的MJJ 于 2022-5-19 11:54 编辑

虽然政府开倒车很恶心,但是这些垃圾自媒体恶意截取“吸引人眼球的”片段也很恶心,为什么不带上适用情形
真是应了那句话,什么样的民众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或者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民众)
ps:这政府要完了,开始想方设法的“庇护”企业捞钱,看是企业状况不乐观啊

我们是最后一代!

白月初 发表于 2022-5-19 11:59
就算有这些限制条件还是感觉很恶心

想开点,中国就不是依法治国的国家,

感恩祖国,感谢党

KuYeHQ 发表于 2022-5-19 11:25
感恩祖国,感谢党


关祖国什么事??
一切都是**干出来的!!
请注意分清对象!

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好日子还在后头
上面那些人发那些话什么意思,搞不懂,台湾的?
最后一代
我们是最后一代!
**一点点向资本家靠拢
这是要榨韭菜汁啊
自笨福音